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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酒仙桥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0-09-0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酒仙桥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酒仙桥街道办事处行政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3个: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街道市民活动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90人,实有人数86人;事业编制44人,实有人数32人。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660.42万元,比上年增加1,407.24万元,增长7.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86.0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62%;其他收入74.3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8%。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902.10万元,比上年增加3,893.70万元,增长24.32%,其中:基本支出4,328.1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1.75%;项目支出15,573.9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8.25%。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29.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6.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94%;公共安全支出198.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教育支出15.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8%;科学技术支出13.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8.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58.1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9.71%;卫生健康支出608.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07%;节能环保支出1,615.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15%;城乡社区支出4,618.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29%;农林水支出187.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566.3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68.06万元,增长28.43%。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327.54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的机构运转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等。

“统计信息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31.15万元,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经济普查等经费。

“港澳台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0.72万元,主要用于:侨联事务管理。

“群众团体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2.07万元,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及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经费。

“组织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14.46万元,主要原因: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

“宣传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00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宣传工作。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2.54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7.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48.91万元,主要用于:稳控工作、国I国II车辆更新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98.6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1.74万元,增长45.10%。其中:

“公安”(款)2019年度决算1.15万元,主要用于:辖区门禁、指挥中心、警务工作站建设。

“司法”(款)2019年度决算9.24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所的机构运转及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工作,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司法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88.25万元,主要用于:门禁维护、违法建设拆除、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功能改造等经费。

3、“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5.9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0.64万元,增长4.2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1.39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校教育经费。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4.6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教育大课堂、未成年人及老年教育等。

4、“科学技术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3.8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3.86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3.8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建设。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28.4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7.25万元,增长80.39%。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19年度决算128.47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美术馆、图书馆和文化馆免费开放和各项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等,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文化服务中心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9,858.1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039.48万元,增长104.58%。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472.8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社保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252.23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社区治理、网格化信息建设、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417.59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

“就业补助”(款)2019年度决算253.96万元,主要用于:街乡促进就业工作和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经费。

“抚恤”(款)2019年度决算8.07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款)2019年度决算37.63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政策性农转居人员补贴、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高龄老人补贴、孤儿安置、创新街乡社区养老补助等。

“残疾人事业”(款)2019年度决算127.67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康复和成人职业康复、残疾人各项社保补贴、残疾人温馨家园运转等。

“红十字事业”(款)2019年度决算2.00万元,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等工作。

“最低生活保障”(款)2019年度决算42.24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其他生活救助”(款)2019年度决算5.7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收入家庭生活补贴。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6,238.18万元,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环境提升、为民办实事、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等事务。

7、“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608.5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67.51万元,增长78.43%。其中:

“公共卫生”(款)2019年度决算0.29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控工作经费。

“计划生育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46.23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控制和儿童早教工作等。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269.56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支出离休干部医疗费。

“医疗救助”(款)2019年度决算180.1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含退离居老积极分子)医疗待遇补助。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12.30万元,主要用于::街乡病媒消杀、街乡健康教育和国家卫生城区创建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

8、“节能环保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615.4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615.48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615.48万元,主要用于:地区功能疏解、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环境整治等

9、“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618.4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8.37万元,增长0.84%。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521.37万元,主要用于::城管大队机构运转及地方保障事务,社区办公用房规范化建设,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19年度决算15.00万元,主要用于:街区责任规划师工作经费。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19年度决算1,301.80万元,主要用于:自管保洁、绿化支出、辖区建筑物层顶牌匾标识规范、优美大街建设、环境整治提升、建设全要素示范小区等工作。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780.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编外协管员工资支出,为民办实事项目支出、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垃圾分类、地下室清理等其他辖区事务。

10、“农林水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87.7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87.74万元,增长100.00%。其中:

“水利”(款)2019年度决算1.06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农转非培训补贴。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86.68万元,主要用于:功能疏解、环境整治等。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7.9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2.90万元,增长258.00%。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7.9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巡查、安全生产责任规划等。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328.1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9.90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06万元增加3.8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下达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36万元减少3.36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2019年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9.9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2.70万元增加7.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12.9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12.91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对我单位国Ⅰ国Ⅱ停驶车辆进行了报废更新,2019年购置1辆,车均购置费12.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6.9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2.70万元减少5.7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4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42.2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7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3.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44.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25.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5台,85.2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七、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酒仙桥街道办事处整体绩效目标是按原计划完成各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

1.经济效益分析

一是2019年酒仙桥街道办事处整体支出按照区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批复,对于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按照实际在编人员及进度均衡支付;对于商品及服务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按照下达的预算执行,实现内部报告审批制度,实时监控支出情况;对于项目支出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遵循厉行节约的精神,按规定开支“三公”经费。

二是招商引资成果丰硕。强化处级领导包企业服务制度,定期走访调研企业经济发展状况,及时解决问题难点,稳固210余家纳税企业大户;加强日常监测,每月上报重点企业监测情况、规范企业经营纳税情况、走访企业情况;梳理汇总辖区异地纳税企业,协助企业税收回迁,挖掘税源增长点。政务宣传进楼宇,优化营商环境,2019年完成区级收入21亿元,增长21.07%,名列全区前列。

2.社会效率分析

一是强基固本,党建工作基础不断夯实。紧密围绕基层建设年、非公党建年目标,全面夯实区域化党建基础,促进社会领域党建拓面提质、建强增活、凝心聚力。

二是稳扎稳打,城市发展质量和品质持续提升。落实疏解整治促提升指

要求,加大资金投入,纵深推进十大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基本无违法建设街道”创建行动,全年拆除违法建设11012余㎡,完成任务的153%;聚焦违法群租房、无证无照经营、占道经营等综合整治任务,落点、落图、建帐,实现联片疏解,治理无证照经营60余个、整治占道经营10余个,群租房11户,提前完成全年人口调控1316人的任务指标。同时疏解腾退高标准稳步提升。制定了疏解腾退空间再利用实施意见,为发展留好后劲,为百姓提供便利。

3.环境效益指标

一是创新城市管理,改善市容环境。以干净、整洁、有序为基本目标,以《全要素小区建设导则》为指导,对11条背街小巷、亮马桥9号院、兆维小区、大山子小区及芳园里小区等地实施综合提升改造。制定酒仙桥街道整体规划,构建辖区“一图一库一表”,明确辖区环境整治整体方向。坚持软件提升和硬件改造提质相结合,对三街坊、北窑地等老旧小区进行环境整治,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实施重点防控与普通巡查穿插等方式,持续治理大气污染,TSP平均浓度保持在全区前十名。按照“提标、勤查、常督、严考”工作标准,推进垃圾分类全覆盖、无死角,全面提升地区环境日常管理水平。

二是城市运行安全稳定。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作为首要责任,打造安全稳定“第一道防线”。围绕重大活动服务保障这条主线,确保重大活动及敏感日期间地区的安全稳定,“两会”、“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世园会、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国庆70周年等重点时段,紧盯798及751艺术区、机场高速沿线等150个重点点位,充分组织“小红帽”社区治安志愿者、社会单位参与社会面防控工作,全年发动各类群防群治力量6万人次,社会面立体化防控网络进一步夯实。2019年打击黑车专项整治期间共开展执法13次。扎实推进“雪亮工程”,基本实现地区监控视频全覆盖。加大禁毒及“扫黄打非”工作力度,不断净化地区治安环境。结合“三大行动回头看”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安全风险隐患,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全年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9000余人次,检查单位4500家次,发现各类隐患1992处,下达责令整改书各546份,约谈265家,立案53起,罚款25.6万元。组织辖区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参加安全生产大培训,进一步提高辖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可持续性影响指标

一是认真执行了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街道工作经费安排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来执行,有效防止了超预算;认真学习财经法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是保障了机关有效运转。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精打细算,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加强集中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合理配置,提高保障能力。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基础和民生持续改善。围绕“基层建设年”主题,夯实社会治理工作基础, 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探索社会治理创新途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断增强,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3个,涉及金额4007.7652万元。项目实施进度与预期进度相符,按原计划完成。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可持续性、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分析均达到了申报的绩效目标。

(二)基本事业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基本事业费

项目联系人 郭洪平 联系电话 64309089

是否为延续性项目 否 项目起止年度

本年度项目 开始时间 2019年1月1日 本年度项目完成时间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年度总预算 747.035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金额 (下达指标金额) 747.0352万元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 747.0352万元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 朝财预〔2018〕307 号《关于编制朝阳区 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的要求,基本事业费立项总金额为747.0352万元。其中保洁20元/平方米,绿化15元/平方米。

基本事业费预算按照街道“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了2018年第15次(扩大)会议,讨论决定通过。

(二)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街道办事处。项目的主要内容有:保障辖区内29条公共道路保洁和32块公共绿化养护工作。

(三)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完成承担的辖区公共道路保洁和公共绿化养护等事权所需的支出。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及落实等情况

基本事业费预算共安排747.0352万元。其中保洁20元/平方米,绿化15元/平方米。共包括29条公共道路保洁和32块公共绿化养护。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执行金额及方式、实际执行与预算存在差异的原因分析、结余资金使用方向等

基本事业费实际支出745.7052万元,资金结余1.33万元。结余资金已结转至2020年继续使用。执行方式为授权零余额。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严格按照酒仙桥街道办事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及实施程序

该项目由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具体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的使用按照区、街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实施。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成本控制在747.0352万元。保障了辖区内29条公共道路保洁和32块公共绿化养护工作。项目实施进度与预期进度相符,按原计划完成。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可持续性、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分析均达到了申报的绩效目标。即增加了地区税源收入,周边门店收入;提升了政府精细化管理与服务水平;提升了周边环境,营运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取得的成效、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整改措施

无。

(四)后续工作计划

无。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酒仙桥街道办事处单位决算报表